2016年11月24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EU) 2016/2045條例,修訂加米霉素( Gamithromycin )在多種動物商品中的殘留限量。 具體限量如下:
動物類型
限量(μg/kg)
商品
除牛之外的反芻動物
50
肌肉
脂肪
300
肝臟
200
腎臟
牛
20
100
豬
皮膚、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