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根據(jù)《消費品安全法》(CPSA)和《聯(lián)邦有害物質法》(FHSA)發(fā)布電動自行車相關的規(guī)則制定通知,就電動自行車機械危險帶來的傷害風險、潛在的監(jiān)管替代方案、各種方法的經濟影響、現(xiàn)有的自愿性標準以及為應對這些風險而制定新標準的計劃征求公眾意見,以解決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傷害風險。該文件征求意見期為發(fā)布之日起60天。
CPSC在2017年至2022年期間審查了其報告,發(fā)現(xiàn)與電動自行車使用相關的傷害達53,100起。大部分傷害涉及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碰撞和墜落。CPSC初步確定,可能影響電動自行車相關的碰撞和墜落相關的傷害風險的因素包括:電動自行車對行人和其他車輛的可見性;電動自行車和騎行者的大小和重量;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和加速度;電動自行車的制動性能;電動自行車的組件耐久性;電動自行車框架的結構完整性,特別是折疊車;以及電動自行車的頭盔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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