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1日,歐盟委員會在《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fā)布了新法規(guī) (EU) 2025/1731,修訂了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中關于致癌、致突變、致生殖毒性(CMR)物質的限制清單。
此次修訂新增了16項 (13項具體物質+3項反應物料) 1B類的CMR物質,如四溴雙酚A、二丁基錫氧化物等,還提出了一項針對特定用途的異丙苯的豁免條款。
關鍵信息速覽:
生效日期:2025年9月1日。
核心內容:新增16項CMR物質,如果其在混合物中的濃度超過規(guī)定限值,則禁止在歐盟銷售。
根據歐盟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中第28、29、30條款的規(guī)定,此次新增的CMR 1B類物質適用以下歐盟CLP法規(guī) (EC) No 1272/2008設定的通用濃度限值:
限值 | 涉及物質 | |
致癌物質 (Carcinogen) 1B類 | ≥ 0.1% (重量百分比) | 四溴雙酚A (TBBPA)、N,N-二甲基對甲苯胺等 |
致突變物質 (Mutagen) 1B類 | ≥ 0.1% (重量百分比) | 磷酸二甲丙酯 |
生殖毒性物質 (Reproductive Toxicant) 1B類 | ≥ 0.3% (重量百分比) | 二丁基錫氧化物、雙酚AF (BPAF)等 |
對電子電氣行業(yè)的影響:
新增物質中,如四溴雙酚A、雙酚AF在電子電氣產品中有著十分廣泛的應用,SGS提醒相關企業(yè)應及時做好供應鏈排查,評估環(huán)??沙掷m(xù)的替代方案,推動技術創(chuàng)新。
以下為梳理的高風險物質:
四溴雙酚A (TBBP-A,CAS號:79-94-7) :廣泛用于印刷電路板(PCB)和塑料外殼的溴化阻燃劑。(*曾被納入RoHS提案,該提案于2024年12月被廢棄,但未來仍有可能重審。提案被廢棄!這兩項物質還需要管控嗎?)
二丁基錫氧化物 (CAS號:818-08-6) 與馬來酸二丁基錫 (CAS號:78-04-61) :常用作PVC材料(如電線電纜絕緣層)的熱穩(wěn)定劑和涂層催化劑。
磷酸二甲丙酯 (CAS號:18755-43-6) :作為非鹵化阻燃劑,可能用于電子設備內部的聚氨酯(PU)泡棉中。
雙酚AF (BPAF,CAS號:1478-61-1) :用于生產高性能的密封件、墊圈和特種線纜涂層。
其他多種光引發(fā)劑、環(huán)氧樹脂催化劑和塑化劑。
*本次法規(guī)更新還引入了一項豁免條款。此前已被列為CMR物質的異丙苯(Cumene,CAS號:98-82-8),當其作為符合特定工業(yè)標準的航空燃油(如煤油和汽油)的成分時,將不受相關限制。
下表總結了此次法規(guī)更新的16項CMR物質與1項豁免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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