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發(fā)出警告,勒令包括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 Cody Laboratories公司、新澤西州的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公司以及賓夕法尼亞州的Lannett Company公司在內(nèi)的9家企業(yè)停止生產(chǎn)并銷售14個未經(jīng)批準的并被廣泛用于治療疼痛的劑型麻醉藥品。
被禁止的藥品包括以下幾種:
硫酸嗎啡片, 15毫克和30毫克; 硫酸嗎啡溶液, 20毫克/毫升;硫酸嗎啡濃縮口服液20mg/ml ;嗎啡口服液, 20毫克/毫升; 嗎啡片, 5毫克;硫酸嗎啡控釋片, 30毫克; 氫嗎啡酮片劑, 2毫克;鹽酸氫嗎啡酮,2毫克和4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