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已作出修訂,為上市公司引入新的庫存股份制度,讓上市公司可以庫存方式持有和處置回購的股份。在《2025年公司(修訂)條例》內(nèi)的相關(guān)法例修訂,將于2025年4月17日實施。
詳情請參閱:公司注冊處對外通告第2 / 20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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