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AI)的使用在香港日益普及,不少機構亦開始探索利用生成式AI提升機構競爭力及促進數碼轉型。2025年3月31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宣布發(fā)布《員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指南核對清單》。
《員工生成式AI的指引清單》的制定背景
人工智能安全乃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之一。在科技創(chuàng)新和產業(yè)創(chuàng)新的范疇,國家一直強調發(fā)展與安全并重,在兩會期間并明確指出要持續(xù)推進“人工智能+”行動,以激發(fā)數字經濟創(chuàng)新活力。為貫徹落實兩會精神及香港特區(qū)政府所發(fā)布的《香港創(chuàng)新科技發(fā)展藍圖》,促進AI在香港安全及健康地發(fā)展,私隱專員公署今日發(fā)表《員工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清單》(《指引》),協助機構制定員工在工作時使用生成式AI的內部政策或指引,以及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
國家持續(xù)推進“人工智能+”行動,以創(chuàng)新應用驅動高質量發(fā)展,并探索及拓展多樣化的AI應用場景。隨著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全力發(fā)展AI,越來越多機構將在其業(yè)務流程中應用AI。私隱專員公署推出《指引》,可協助機構及其員工安全地使用生成式AI、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并促進AI在各領域的安全應用及加速培育新質生產力。
《員工使用生成式AI的指引清單》的要點是什么?
該清單旨在幫助各機構制定內部政策或指南,以規(guī)范員工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使其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DPO)。
《指引》建議,機構在制定其員工使用生成式AI的內部政策或指引時涵蓋以下內容,重點如下:
獲準使用生成式AI的范圍:訂明獲準使用的生成式AI工具(可能包括公眾可用及/或內部開發(fā)的生成式AI工具)、獲準許的用途(例如起草;總結資訊;及/或生成文本、音頻及/或視像內容),以及政策或指引適用的對象;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提供清晰指示,說明可輸入至生成式AI工具的資訊種類及數量(例如是否包含個人資料或其他資料)、輸出資訊的獲準許用途、輸出資訊的獲準許儲存方式、所適用的資料保留政策,以及其他須遵從的相關內部政策(例如有關處理個人資料及資訊保安的政策);
合法及合乎道德的使用及預防偏見:訂明員工不能為進行非法或有害的活動使用生成式AI工具,并強調員工有責任透過校對及查核事實等方式核實AI生成的結果是否準確、有責任更正及報告帶有偏見或歧視的AI生成結果,以及應何時及如何在AI生成結果上加上水印/標簽;
數據安全:訂明員工可用哪些裝置來取用生成式AI工具(例如員工的工作裝置)、獲準許可使用生成式AI工具的員工類別(例如有工作需要、曾接受相關培訓及已獲事先批準的員工),要求員工使用高強度的用戶憑證、在生成式AI工具保持嚴格的保安設定,以及根據機構的AI事故應變計劃報告AI事故(例如涉及AI的資料外洩事故、未獲授權下輸入個人資料、異常的輸出結果,及/或可能涉及違法的輸出結果);及
違反政策或指引:訂明員工政策或指引可引致的后果,并參照私隱專員公署發(fā)布的《人工智能 (AI):個人資料保障模范框架》(《模范框架》)的建議,制定生成式AI的管治架構及措施。
《指引》同時就支援員工使用生成式AI工具提供了實用貼士,包括:
提高政策或指引的透明度:定期向員工傳達政策或指引,并及時告知員工任何更新;
提供員工使用生成式AI工具的培訓及資源:教育員工如何有效及負責任地使用生成式AI工具,包括說明工具的能力及限制,提供實務建議及例子和鼓勵員工閱讀工具的私隱政策及使用條款等;
委派支援隊伍:委派支援隊伍協助在工作上使用生成式AI工具的員工、提供技術支援及解答僱員的疑問;及
建立反饋機制:建立渠道讓僱員提供反饋,以協助機構識別可以改進的地方及根據情況更新政策或指引。
信息來源:
https://www.pcpd.org.hk/english/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250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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