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fā)布備忘錄稱,修改其于2023年6月30日發(fā)布的第2023/035號公告關于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qū)和韓國的鍍鋅板(ZincCoated (Galvanised) Steel)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措施實施日期、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第二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終裁措施實施日期,由2023年8月8日改為2023年8月6日。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