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阿根廷經濟部發(fā)布2023年第907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電加熱器(西班牙語:Aparatos eléctricos para calefacción de espacios o suelos, de uso doméstico, excluyendo los radiadores de aceite y los radiadores de acumulación)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維持2017年第593號公告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繼續(xù)按涉案產品離岸價(FOB)的378%征收反傾銷稅,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涉案產品的南共市海關編碼為8516.29.00。
2009年10月22日,阿根廷對原產自中國的電加熱器啟動反傾銷調查。2011年4月20日,阿根廷原工業(yè)部通過2011年第148號公告,開始對中國涉案產品以離岸價計征138.26%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16年5月4日,應阿根廷企業(yè)LILIANA S.R.L.和ELECTRONIC SYSTEM S.A.申請,阿根廷原生產部發(fā)布2016年第164號公告,對中國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合并情勢變遷復審調查。2017年11月6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fā)布2017年第593號公告,對中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合并情勢變遷復審終裁,決定對中國涉案產品按其離岸價的378%征收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22年11月4日,阿根廷經濟部發(fā)布2022年第787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yè)AXEL S.A.和LILIANA S.R.L.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電加熱器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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