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建議歐盟委員會將包括鉛在內的八種物質列入REACH授權清單。一旦物質被添加到名單中,公司將需要申請授權才能繼續(xù)使用。這八種物質如下:
①乙二胺;
②2-(4-叔丁基芐基)丙醛及其單個立體異構體;
③鉛;
④谷氨酰胺;
⑤3-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嗎啉丙烷-1-酮;
⑥2-芐基-2-二甲基氨基-4'-嗎啉丁基酮;
⑦鄰苯二甲酸二異己酯;和
⑧正硼酸,鈉鹽。
ECHA有法律義務定期向委員會推薦候選名單中的物質,將其列入授權名單。在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建議之前,有為期三個月的磋商期,ECHA會考慮收到的意見和成員國委員會的意見。歐盟委員會將決定哪些物質被列入授權清單,以及每種物質適用的條件。物質被列入授權清單,則只有在特定用途獲得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將其投放歐洲經濟區(qū)市場或在指定日期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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