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5日,澳大利亞政府發(fā)布了《回收和廢棄物減少(強制性產品管理-添汞產品)條例2021》,旨在執(zhí)行《關于汞的水俁公約》。
此條例禁止在澳大利亞進口、出口或制造添汞產品。此外,將添汞產品整合至組裝產品亦被禁止。
《關于汞的水俁公約》附錄A的第1部分給出了添汞產品的清單。其包含電池、開關和繼電器,緊湊型熒光燈、直管型熒光燈、高壓汞燈、冷陰極熒光燈和外置電極熒光燈、化妝品、農藥、生物殺蟲劑和局部抗菌劑,以及一些非電子測量儀器。
此禁令不適用以下產品:
1.民事保護和軍事用途所必需的產品;
2.用于研究、儀器校準或用于參考標準的產品;
3.在無法獲得可行的無汞替代品的情況下:
a.開關和繼電器;
b.用于電子顯示的冷陰極熒光燈和外置電極熒光燈;及
c.測量儀器;
4.傳統(tǒng)或宗教所用產品;以及
5.以硫柳汞作為防腐劑的疫苗。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