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臺灣地區(qū)“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發(fā)布貿服字第1080150661A號函,公告自2109年4月1日起CCC2103.90.90.30-8貨品名稱修訂為“味醂,以米類、米麴及酒精為原料,經混合、糖化、熟成制得,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超過15%,添加或不添加鹽或其他調味料,其專供烹調或調味用途且不適宜當作飲料飲用?!?,其中,該貨品下輸入規(guī)定代號為“MW0”的產品不得從大陸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