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2707-2016),本標準代替GB2707-2005《鮮(凍)畜肉衛(wèi)生標準》和GB16869-2005《鮮、凍禽產品》中的部分指標,GB16869-2005《鮮、凍禽產品》中涉及到本標準的指標以本標準為準。本標準與GB2707-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修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標。
本標準適用于鮮(凍)畜、禽產品,不適用于即食生肉制品。其中鮮畜、禽肉指活畜(豬、牛、羊、兔等)宰殺、加工后,不經過冷凍處理的肉。凍畜、禽肉指活畜(豬、牛、羊、兔等)、禽(雞、鴨、鵝等)宰殺、加工后,在≤-18℃冷凍處理的肉。畜、禽副產品指活畜(豬、牛、羊、兔等)、禽(雞、鴨、鵝等)宰殺、加工后,所得畜禽內臟、頭、頸、尾、翅、腳(爪)等可食用的產品。
本標準即將于2017年6月23日開始實施,漯河檢驗檢疫局提醒鮮(凍)畜、禽產品生產企業(yè),仔細研究新老標準的變化,及時按照新標準優(yōu)化生產加工流程,調整企業(yè)質量控制體系,同時對人員做好相關培訓,以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