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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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3 年 01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據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危險物質:鋰電池的運輸 標題:危險物質:鋰電池的運輸部門:交通部(DOT),管道和危險物質安全管理局(PHMSA)措施:法規(guī)制定提案公告;延長評議期摘要:在本文件中,管道和危險物質安全管理局(PHMSA)擬附加評議修改2013-2014年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關于危險貨物空運(ICAO技術指導)批準并在隨后通過引用編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最終法規(guī)的鋰電池空運要求帶來的影響。PHMSA現(xiàn)正在考慮當通過空運在國內運輸電池時允許托運人和承運人在遵守現(xiàn)行危險物質法規(guī)(HMR)或遵守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2013-2014之間做出選擇的長期影響。通過引用編入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2013-2014能夠使托運人和承運人選擇最適合其運營的遵守方式;同樣,托運人和承運人有責任確保選擇的遵守方式適合裝運,因為選擇的方式可以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PHMSA現(xiàn)征求關于2010年1月11日法規(guī)制定提案公告(NPRM)和2012年4月11日要求附加評議最終法規(guī)HM-215L的補充意見。特別是,PHMSA現(xiàn)征求關于是否要求所有國外和國內鋰電池空運強制執(zhí)行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2013-2014的意見。根據收到的意見,PHMSA可以頒布最終法規(guī),修訂危險物質法規(guī)(HMR)以反映國際民航組織技術指導2013-2014中的鋰電池規(guī)定。日期:意見必須在2013年3月8日之前提交。網址: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1-07/html/2012-31244.htm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3-01-07/pdf/2012-31244.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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