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限制名單再添7物質
信息來源:廣東省WTO/TBT通報咨詢研究中心 發(fā)布日期:2009-03-19 閱讀:532次
日前,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繼2008年將15種物質被列入首批REACH高關注名單(SVHC)后,公布了首批需ECHA授權才能使用的物質名單草案。根據該草案,7種物質首先被列入了清單(附件XIV)——REACH授權清單的物質。
這7個物質分別是:
● 5-叔丁基-2,4,6-三硝基間二甲苯(二甲苯麝香)
● 短鏈氯化石蠟(SCCPs)
● 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關聯的主要非對映異構體
●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
● 鄰苯二甲酸酯(DEHP)
●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ECHA選取優(yōu)先物質所用的標準是以它們的固有特性、用途和經批準的用量。ECHA在候選清單上表明了對15種物質中的每一個是否能作為優(yōu)先物質的理由。
各利益相關方必須于4月14日對磋商做出回應,ECHA將于6月1日之前確定優(yōu)先列表。
根據REACH法規(guī),企業(yè)如果要使用進入授權名單的物質,就必須申請許可。申請者必須論證物質使用風險可以充分控制,或是社會經濟利益超過使用風險,且沒有替代物和相應的替代技術。
ECHA表示,他們是根據產品的固有特性、用途和批準用量來評估是否將這些化學品列入REACH限制清單的。各利益相關方必須于2009年4月14日對磋商做出回應,ECHA將于2009年6月1日之前確定優(yōu)先列表。ECHA還建議,授權申請應當在以上物質進入REACH附件XIV后24~30個月期間提交。這些物質進入名單之后,42~48個月后將不再繼續(xù)使用。
ECHA還建議,76/769/EEC指令中特殊條件下允許使用的豁免類物質,也應加入評估當中。ECHA表示,將參考協(xié)商期間所收到的評論及成員國委員會的意見,可能會對草案進行修改,并將該提議提交到歐盟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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