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fā)布了對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二附錄C的修訂,該修訂規(guī)定玩具中雙酚A(BPA)的遷移限值為0.1mg/l。
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5年12月21日或之前根據(jù)修訂后的指令的相關要求制定并發(fā)布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于2015年12月21日開始施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
雖然BPA被認定為2類生殖毒性物質,但是卻廣泛應用于聚碳酸脂塑料的生產制造中。而聚碳酸脂塑料是制作玩具和其它消費品的重要材料。
修改后的指令2009/48/EC的附件二附錄C如下:
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意圖放入口中的玩具中的特定化學物質的限值
物質 | CAS No. | 限值 |
TCEP | 115-96-8 | 5毫克/千克(含量限值) |
TCPP | 13674-84-5 | 5毫克/千克(含量限值) |
TDCP | 13674-87-8 | 5毫克/千克(含量限值) |
雙酚A(BPA) | 1980-5-7 | 0.1毫克/升 (遷移限值)依照EN 71-10:2005和EN 71-11:2005中的測試方法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