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美國能源部(DOE)能效及可再生能源辦公室發(fā)布關于美國國家標準學會/美國采暖、制冷與空調工程師學會/美國照明工程學會(ANSI/ASHRAE/IES)標準 90.1–2013: 《建筑物能源標準(低矮居住建筑除外)》中的能效改善的初步決定通知。
DOE初步決定,2013年版ANSI/ASHRAE/IES 1 標準90.1:《建筑物能源標準(低矮居住建筑除外)》相比2010年版的標準90.1,會提高執(zhí)行該規(guī)則的建筑物能效。能源部已經初步決定,執(zhí)行標準90.1–2013而建立的建筑物相對于執(zhí)行90.1–2010標準而建立的建筑物,給商業(yè)建筑能耗中的國源能源和原產地能源分別節(jié)約大約8.5%和7.6%。
如果該初步決定成了定案,將會要求美國各州證明,已經復審了他們關于能效的商用建筑物法規(guī)規(guī)定,并且必要情況下,要將其法規(guī)更新,以滿足或高于90.1–2013標準的要求。
此外,該通知為美國各州提供了關于認證和認證報告最后期限延期請求的指導意見。
對初步決定的評議意見,必須在2014年6月14日前予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