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擬修訂輪胎標識號(TIN)標識格式
信息來源:江蘇省技術(shù)性貿(mào)易措施信息平臺 發(fā)布日期:2014-07-28 閱讀:703次
2014年7月24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在聯(lián)邦公報上發(fā)布一項提案,擬修訂輪胎標識號(TIN)的標識格式。
在美國出售的所有新的和翻新的機動車都必須有輪胎標識號(TIN),輪胎標識號在輪胎因安全缺陷而召回以及補救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此次NHTSA提出的修訂方案包括以下兩點:
1、由于NHTSA已經(jīng)用完了用于識別新輪胎工廠的兩位符號編碼,因此提議擴展TIN碼的第一部分(即制造商標識符),將兩位符號擴展為三位。
2、NHTSA提議將輪胎標識號的長度標準化,以消除長度可變的標識號可能出現(xiàn)的混亂。該提案提議TIN的長度為新輪胎13位,翻新輪胎7位。
對該提案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25日。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
登錄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內(nèi)容!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先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