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歐盟發(fā)布法規(guī)(EU) 2015/539,批準了一項關(guān)于降低疾病風險的食品健康聲明。(EC)No 1924/2006號法規(guī)規(guī)定,只有經(jīng)委員會批準的且列入聲明清單的健康聲明方能在食品標簽中標注。
批準的健康聲明
營養(yǎng)物質(zhì)、食品或食品成分 |
健康聲明內(nèi)容 |
聲明的使用條件 |
可可黃烷醇 |
可可黃烷醇可以幫助維持血管彈性,有助于維持正常的血流量。 |
應(yīng)告知消費者每日攝入200mg可可黃烷醇方可達到聲稱的效果。 該聲明僅限用于可可飲料(與可可粉混合)。 該聲明僅限用于含有高劑量可可黃烷醇提取物的膠囊或片劑形式的可可黃烷醇,并且可以提供消費者每日攝入200mg可可黃烷醇。 |
詳情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5.088.01.0007.01.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