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1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fā)布第2025-142號公告,將對原產(chǎn)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石油樹脂(Petroleum Resin)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2.26%~3.50%、中國臺灣地區(qū)稅率為7.07%和18.52%。本案涉及韓國稅號3911.10.1000項下的產(chǎn)品,但是軟化點不低于130℃的C9石油樹脂不適用上述反傾銷稅。
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7月25日前提交評述意見。
2024年8月2日,韓國對原產(chǎn)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石油樹脂啟動反傾銷調(diào)查。2025年2月21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fā)布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chǎn)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石油樹脂征收為期四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4.45%~7.55%,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20日。2025年5月30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將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石油樹脂臨時反傾銷稅的截止日期由2025年6月20日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2025年5月22日,韓國貿(mào)易委員會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石油樹脂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韓國企劃財政部對涉案產(chǎn)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
原文:
https://www.moef.go.kr/lw/lap/detailTbPrvntcView.do?menuNo=7050300&searchNttId1=MOSF_000000000074412&searchBbsId1=MOSFBBS_0000000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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