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阿根廷經濟部發(fā)布2024年第181號公告稱,應阿根廷企業(yè)CHIAPERO Y ASOC. S.R.L.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彈簧減震器,包括單體減震器組件,用于摩托車和裝配有輔助發(fā)動機的帶或不帶車斗的腳踏車(西班牙語:amortiguadores, incluso conjunto resorte-amortiguador, formando un solo cuerpo,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motocicletas(incluidos los ciclomotores), y velocípedos equipados con motor auxiliar, considecar o sin él)啟動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8714.10.00和8714.99.90項下的產品。案件調查期間,現(xiàn)行反傾銷稅持續(xù)有效。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關方可自網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載調查問卷參與調查。
2018年4月23日,阿根廷對原產于中國的彈簧減震器啟動反傾銷調查。2018年10月8日,阿根廷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按照涉案產品離岸價(FOB)的34.18%征收臨時反傾銷稅,有效期為六個月。2019年4月22日,阿根廷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決定對涉案產品征收離岸價34.18%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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