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管理執(zhí)行委員會(GECEX)發(fā)布2022年第431號決議,對原產于的中國的鋁板產品[葡語: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 (chapas, tiras efolhas)]作出反補貼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補貼稅,其中諾文(新會)合金材料有限公司(Neuman (Xinhui) Alloy Materials Co., Ltd.)、Neuman Holding (HongKong) Ltd.均為14.88%,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14.93%。鑒于國內公共利益,該措施暫停實施至2023年3月31日。決議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 和7607.19.90。
以下產品不適用本案的反補貼措施:
a)圖文業(yè)用鋁板;
b)電容用箔型鋁片;
c)鋁支撐片;
d)用于生產汽車散熱器(帶有外殼)的鋁板;
e)用于生產鋁制飲料罐的罐身、鋁蓋、鋁環(huán)的鋁板;
f)航空業(yè)用鋁板;
g)鋁復合板(ACM);
h)用于制造印刷電路的鋁板;
i)用于抗腐蝕性涂料熱交換器(商業(yè)上稱為金鰭)的鋁板;
j)用于具有親水涂層熱交換器(商業(yè)上稱為藍鰭涂層)的鋁板;
k)鏡面反射涂層鋁板;
l)印刷用鋁板。
2021年6月21日,巴西外貿秘書處于《聯(lián)邦政府公報》發(fā)布2021年第43號公告稱,應巴西協(xié)會Associa??o Brasileira doAlumínio (Abal)的申請,對原產于的中國的鋁板產品啟動反補貼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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