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yè)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 PTFE)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0年4月~2021年3月(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以及傾銷調查期。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3904.6100。
鑒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況,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發(fā)送至:adg11-dgtr@gov.in、dir13-dgtr@gov.in、dir11-dgtr@gov.in和dd16-dgtr@gov.in)的方式向調查機關提交相關信息。
2005年10月17日,印度開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聚四氟乙烯征收反傾銷稅,稅額為無損害價格7.78美元/千克~8.50美元/千克與進口報關價(landed value)之間的差額部分。2011年8月24日,印度對中國聚四氟乙烯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維持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稅,稅額為2.48美元/千克~3.87美元/千克。2017年7月28日,印度對中國聚四氟乙烯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維持反傾銷稅,稅額為2637美元/公噸,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2021年4月26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fā)布公告稱,對中國聚四氟乙烯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及有效期同樣適用于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原產國或出口國為俄羅斯除外)的聚四氟乙烯棒、薄膜、管件、螺紋密封帶等制品,該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3904、3907、3910、3916、3917、3918、3919、3920、3921、3922、3923、3924、3925、3926項下的產品。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