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聯(lián)邦航空委員會(FAA)(683)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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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飛機螺旋槳
ICS:[{"uid":"49.020"},{"uid":"49.050"}] HS:[{"uid":"8803"}] |
5. |
通報標題:飛機螺旋槳的關鍵部件頁數(shù):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聯(lián)邦航空委員會(FAA)提議修訂飛機螺旋槳的適航性標準。此行動將定義什么是螺旋槳的關鍵部件,要求由制造商鑒定螺旋槳的關鍵部件,并且規(guī)定了這些部件設計、制造和維護的程序。本提案預期的效果是通過要求一個鑒定過程制度確保螺旋槳關鍵部件持續(xù)的適航性,并且在其整個使用笀命期間管理這些部件。采用本提案將消除第35部分與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螺旋槳關鍵部件要求之間的監(jiān)管差異,從而簡化出口貨物的適航性認可。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2/01/3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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