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烏克蘭代表團于3月30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烏克蘭調查機關對進口電纜產品(Wire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終裁,建議自2021年4月起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第一年(措施實施日起計征)為23.5%,第二年(措施實施12個月起)為22.3%,第三年(措施實施24個月起)為21.2%。本案調查期為2017年、2018年、2019年、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涉案產品為不帶連接器的絕緣電線、電纜和其他絕緣電導體(稅號為8544 49 20 00、8544 49 91 00、8544 60 10 10、8544 60 10 98、8544 60 90 10、8544 60 90 90)以及由單獨護套光纖連接器組成的光纖電纜(稅號為8544 70 00 10、8544 70 00 90)。
利益相關方應于2021年4月9日前將本案評述意見和視頻磋商會議的申請發(fā)送至官方郵箱meconomy@me.gov.ua以及個人郵箱suhanov@me.gov.ua。
2020年7月28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電纜產品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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