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Covid-19突變病毒的傳播,法國公共衛(wèi)生高級委員會建議使用過濾效率更高的口罩,并于2021年1月27日發(fā)布了第2021-76號法令。法令提到:
1.在任何公共區(qū)域都必須戴口罩;
2.在銷售時,必須將符合要求的口罩與不符合要求的口罩分開,并且分銷商必須告知口罩何時符合衛(wèi)生當局的建議;
3.口罩必須符合所列要求,并且屬于以下類別之一:
(1)符合EN 14683+AC:2019(或同等標準)的口罩定義為醫(yī)療器械;
(2)進口的具有外科手術形狀的口罩,不包括織物口罩,其性能至少與第4個要點提到的口罩相同;
(3)FFP2或FFP3(EN 149或同等標準)口罩,無呼氣閥;
(4)非衛(wèi)生口罩(UNS)符合:
●顆粒過濾效率>90%(3微米);
●透氣性允許戴口罩4小時;
●透氣度>96L/m2/s(壓差100Pa);
●面罩貼合于面部,無矢狀接縫;
●如果可重復使用,需要能承受至少5次清洗。
以上要求必須由經過批準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檢查。如果可重復使用的紡織口罩符合新要求,則仍然可以使用。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