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歐盟發(fā)布娛樂性煙火產(chǎn)品分類指南Categorisation of pyrotechnic articles intended for entertainment purposes。該指南由負責煙火管制的委員會事務處編制,對娛樂性煙火產(chǎn)品分類提供一致性方面的指導。
文件提供了如何對煙火物品進行分類的指南,包括民用煙花爆竹類產(chǎn)品(F1-F3),P1類煙火物品(取決于其具體用途,不適用于P1類煙火點火裝置和P1類煙火車輛。)。同時對公告機構的符合性評定和CE證書的簽發(fā)做出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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