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就兩種物質的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提案發(fā)布公眾咨詢,物質提案及評議提交表格也相應在網站發(fā)布,公眾可以在2021年3月12日前就提案提交評議。物質的詳情如下:
物質名稱 | EC號 | CAS號 | 提議的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 |
甲羧除草醚 | 255-894-7 | 42576-02-3 | 爆炸性 易燃固體 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 自燃固體 自熱物質或混合物 與水接觸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 氧化性固體 有機過氧化物 急性毒性 皮膚腐蝕/刺激 嚴重眼睛損傷/刺激 皮膚致敏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 特定靶器官毒性-單次接觸 特定靶器官毒性-重復暴露 對水生環(huán)境有害 對臭氧層有害 |
N,N’-乙烷-1,2-二基雙(癸酰胺)、12-羥基-N-[2-[(1-氧代?;┌被鵠乙基]十八酰胺和N,N’-乙烷-1,2-二基雙(12-羥基十八酰胺)的反應物質 | 430-050-2 | / | 對水生環(huán)境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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