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因未有國內企業(yè)提出申請,故撤銷對華三氯硝基甲烷的反傾銷稅令,終止對進口自中國的三氯硝基甲烷(Chloropicrin,又稱三氯硝基甲烷)反傾銷第五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chǎn)品的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為2904.90.50。
1983年4月26日,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三氯硝基甲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1984年2月16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三氯硝基甲烷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裁定原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China National Chemicals Importand Export Corporation (SINOCHEM))及其他中國生產(chǎn)商和出口商的傾銷幅度均為58.0%。1984年3月22日,美國正式對中國三氯硝基甲烷征收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chǎn)品作出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1999年4月14日,美國第一次延長中國涉案產(chǎn)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chǎn)品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04年8月23日,美國第二次延長中國涉案產(chǎn)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chǎn)品作出反傾銷第三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0年5月18日,美國第三次延長中國涉案產(chǎn)品的反傾銷稅。繼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涉案產(chǎn)品作出反傾銷第四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后,2015年9月22日,美國第四次延長中國涉案產(chǎn)品的反傾銷稅。2020年8月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三氯硝基甲烷進行反傾銷第五次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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