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澳大利亞政府已提議《消費品(紐扣電池)安全標準和消費品(紐扣電池)信息標準》。
一、消費品(紐扣電池)安全標準
(一)范圍
本法規(guī)適用于:
(1)紐扣鋰電池(任何尺寸和類型);
(2)直徑為16毫米或以上的紐扣鋰電池;
(3)一起提供的紐扣電池(未預先安裝在產(chǎn)品中)。
但是,本法規(guī)不適用于:
(1)設計或打算用于助聽器或助聽設備的, 使用鋅空氣化學工藝的紐扣電池,(即通過空氣傳導來采集聲音并將處理過的聲音傳遞入耳道的設備);
(2)批量供應的紐扣電池:
(a)用于商業(yè),實業(yè)公司或?qū)I(yè)行業(yè);
(b)不向公眾出售。
(二)結(jié)構(gòu)要求
(1)紐扣電池包裝的設計應避免兒童接觸;
(2)如果含有多個紐扣電池,應采用一次只能取出一粒紐扣電池的吸塑包裝設計,并且即使從包裝中另取一粒電池,其他電池仍應封閉在兒童安全防護包裝中。
二、消費品(紐扣電池)信息標準
(一)范圍
本法規(guī)適用于紐扣電池的包裝和直徑為20毫米或以上的紐扣鋰電池的標記。
但本法規(guī)不適用于批量供應的紐扣電池:
(1)用于商業(yè),實業(yè)公司或?qū)I(yè)行業(yè);
(2)不向公眾出售。
(二)標簽要求
(1)以下要求的警告標志應清晰可見,醒目且清晰的標注在包裝上:
(a)一個帶有大寫字母的警告詞(例如DANGER,WARNING或CAUTION);
(b)一個安全警示符號(國際公認);
(c)一個“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的標記符號(國際公認);
(d)一句聲明,要讓電池遠離兒童;
(e)一句如下聲明:
● 對于紐扣鋰電池:
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體內(nèi)任何部位,則可能在2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nèi)造成嚴重或致命的傷害。
● 對于鈕扣鋰電池以外的紐扣電池:
如果紐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體內(nèi)任何部位,可能導致嚴重傷害。
(f)一句建議聲明:如果疑似紐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人體內(nèi)任何部位,則應立即尋求醫(yī)療幫助。
(2)以下是在ISO 7010 W001和ISO 7010-M055中指定的安全警告和“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符號的示例:

(3)以下警告(IEC 60086-4:2019中指定的)是包含上述警告的示例:

(4)應在直徑為20毫米或以上的鋰鈕扣電池上,標記 “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的符號,符號應該清晰可見,突出且不可磨滅;
(5)使用/包含紐扣電池的產(chǎn)品隨附的警告應符合ISO 3864-2:2016產(chǎn)品安全標簽的尺寸和易讀性(條款5)以及產(chǎn)品安全標簽的耐用性(條款D.7)的要求。
(三)標簽建議
(1)建議在紐扣電池上標記“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的符號(國際公認);
(2)如果通過電子平臺提供使用/包含紐扣電池的產(chǎn)品,則在平臺上的產(chǎn)品說明中應提供以下警告:
(a)一個帶有大寫字母的警告詞(例如DANGER、WARNING或CAUTION);
(b)一個安全警示符號(國際上可公認);
(c)一句聲明,要讓電池遠離兒童;
(d)一句如下聲明:
● 對于紐扣鋰電池:
如果紐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體內(nèi)任何部位,則可能在2小時或更短的時間內(nèi)造成嚴重或致命的傷害。
● 對于鈕扣鋰電池以外的紐扣電池:
如果紐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體內(nèi)任何部位,可能導致嚴重傷害。
(3)一句建議聲明:如果疑似紐扣電池被吞咽或進入人體內(nèi)任何部位,則應立即尋求醫(yī)療幫助。
注釋:
● 紐扣電池:一種直徑大于其高度的小型單電池,包括紐扣電池和硬幣電池;
● IEC 60086-4:2019原電池-第4部分:鋰電池的安全性;
● ISO 3864-2:2016圖形符號-安全顏色和安全標志-第2部分:產(chǎn)品安全標簽的設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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