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臺灣地區(qū)環(huán)保署正式發(fā)布《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訂案,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于2或3年內完成標準登錄資料提交,高效掌握境內流通較廣、潛在危害較高以及資訊較缺乏的化學物質資料,強化跨部門管控化學物質風險的基礎,既有物質標準登錄的實施時間為2020年1月1日。
修訂版“登錄辦法”的部分修訂要點如下:
1、經與勞動部新化學物質登錄管理辦法相統(tǒng)一,將危害及暴露評估的信息提交量級由生產或進口1,000公噸調整至10公噸以上,意味著新化學物質和既有化學物質的標準登錄2級及以上均需進行危害及暴露評估;
2、既有化學物質第一階段登錄年數量達到100公斤后的企業(yè)要在6個月內提出,沒有達到100公斤的企業(yè)也可以主動提出申請登錄;
3、既有化學物質登錄可以申請資訊保護;
4、將低關注聚合物少量登錄資訊保護期限提升至5年,與登錄碼有效期保持一致;
5、以登錄碼取代登錄文件,企業(yè)無需額外再申請及保管登錄文件;
6、登錄人對審查結果有疑義的,可以書面說明理由提出復審。
豁免制度:
之前引起企業(yè)激烈討論的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項關于百分之二規(guī)則之聚合物的豁免情形也終于塵埃落定。
最終修訂版公布的豁免情形為“已列于既有化學物質清冊適用百分之二規(guī)則之聚合物”,按照字面理解,也就是說,現在新化學物質符合2%規(guī)則不能被豁免了。
在之前的版本中,原來有一個聚合物A,后面企業(yè)由于生產需要,加入了一種新的單體,添加量小于2%,生成了新的聚合物B。考慮到這個新的單體的加入量非常小,不至于會很大程度上改變原有聚合物的性質,因此,可以將新的聚合物B看成是和A一模一樣的物質。如果A是新物質,那就按照新物質做登錄,如果A是既有物質,就按照既有物質去做登錄。A做了登錄,B就不用做登錄了。 但在辦法修訂后就變成,如果A是既有物質,B可以不用做登錄;如果A是新物質,那B要另外去做登錄。
年報制度:
修訂版“登錄辦法”另一項比較重要的變化是提出了年報制度。
自2020年開始,企業(yè)需要在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進行申報,申報企業(yè)前一年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的數量,以便主管機關掌握區(qū)域內化學物質的實際噸位與流向信息。
環(huán)保署后續(xù)計劃
最近了解到,環(huán)保署有計劃加強后市場稽查工作。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方面一:
毒物及化學局近期將登錄軟件chemist更新到了4.0版本,對信息要求進行了細化。
自少量登錄開始,就要求企業(yè)在登錄時提交登錄人存儲貨物的地址、物流中心存儲地址、下游存儲地址、登錄人使用地址以及下游用戶使用地址,使化學物質的流向信息一目了然,為后續(xù)的查詢提供有力支持。
如果登錄前無法確認上述地址,則要求在登錄后主動提出補充資料完成卷宗更新。
方面二:
臺灣環(huán)保署將與海關聯(lián)合執(zhí)法。
要求企業(yè)進口前需在“貨品通關事前聲明確認平臺”自行提交化學物質登錄核準信息,包括:登錄人信息、貨品信息、化學物質信息以及登錄碼等,這些數據將作為臺灣環(huán)保署開展后市場稽查工作的基礎。
臺灣地區(qū)的化學物質登錄由于登錄要求的細致與嚴苛一直是業(yè)界的難題,根據官方的最新統(tǒng)計,目前一共通過近2000筆新物質登錄,其中大部分是低噸位的少量登錄。
來源:華測瑞歐,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news-center/tcsca-osha/1584-taiwans-login-method-revised-version-officially-releas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