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阿根廷生產和勞動部在其《官方公報》發(fā)布2018年第81號決議,應阿根廷企業(yè)DAK AMéRICAS ARGENTINAS.A.的申請,決定對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和印度的顆粒狀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西語:Poli (Tereftalato de Etileno),en gránulos〕發(fā)起反傾銷日落合并情勢變遷復審。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3907.60.00項下的產品。調查結束前,阿根廷原生產部2017年第500號決議依然有效。
利益相關方可向阿根廷生產和勞動部商務秘書處以及國家外貿委員會進行應訴登記并領取調查問卷。
2012年4月25日,阿根廷外貿部對原產自中國大陸、臺灣地區(qū)、韓國、印度和泰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3年10月25日,阿根廷原經濟和公共財政部發(fā)布2013年第691號決議,對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印度和臺灣地區(qū)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開始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2016年3月29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fā)布第86號決議,對本案啟動情勢變遷立案調查。2017年9月28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fā)布第500號決議,對中國大陸、韓國、泰國、印度和臺灣地區(qū)涉案產品作出情勢變遷終裁,調整反傾銷稅如下:中國大陸16%、韓國17.61%、印度12%、泰國9.09%、臺灣地區(qū)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