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進口來自中國的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語言:英文 頁數(shù): 5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4-0003-0001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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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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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進口來自中國的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語言:英文 頁數(shù): 5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4-0003-0001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guān)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guān)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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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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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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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5-04-24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進口來自中國的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語言:英文 頁數(shù): 5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4-000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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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gòu):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 Tel:+(1202)7201301; Fax:+(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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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4-24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進口中國蘋果(文檔號:APHIS-2014-0003) 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APHIS)正修改蜀國蔬菜法規(guī),準許中國鮮蘋果(Malus pumila)出口美國本土。作為入境條件之一,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生產(chǎn)場所及包裝廠注冊、按中國國家植物保護組織規(guī)定的間隔進行檢疫性有害生物檢驗、水果套袋、包裝、標簽和商業(yè)貨物進口的要求。 除了上述要求外,如源自中國尚不存在桔小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地區(qū)的蘋果經(jīng)過熏蒸及冷藏處理,則可以出口到美國內(nèi)陸。所有源自中國的蘋果還要隨附一份植物衛(wèi)生證書,包括一項附加聲明,證明符合蘋果進口的所有條件,蘋果貨物經(jīng)檢驗未發(fā)現(xiàn)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國蘋果出口美國本土。 本通知提供英文版鏈接: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_FRDOC_0001-1767 聯(lián)邦紀事第80冊, 78號,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22619-22635頁。 我們準備了一項有害生物風險評估(PRA)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RMD)。根據(jù)有害生物風險評估報告及一份風險管理文件的結(jié)論,我們曾于2014年7月18日聯(lián)邦紀事(79 FR 41930-41934, 文檔號:APHIS-2014-0003)公布了一項提案,要求修改法規(guī),批準美國本土進口鮮蘋果。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4年9月16日。截止該日,我們收到了128份評議。 要查閱擬定法規(guī)、其支持文件或我們收到的評議, 參見: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ketDetail;D=APHIS-2014-0003。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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