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卡塔爾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海灣合作理事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若干項用兩種語言)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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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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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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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卡塔爾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海灣合作理事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若干項用兩種語言)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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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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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卡塔爾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5-01-27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海灣合作理事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若干項用兩種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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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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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卡塔爾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5-01-26 如下信息: 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 2011年6月9日第G/SPS/N/QAT/22號文通報的海灣合作委員會(GCC)進口食品控制指南介紹出口國及GCC進口國為保證進口食品貨物的安全性及適合性而采用的原則及監(jiān)管要求。指南提供了進口(動植物源)食品衛(wèi)生證書,包括具體的證明內容。根據(jù)收到的評議及對2012年第G/SPS/N/QAT/ 22/Add.1號通報的相應答復,未收到進一步的問詢,我們對當前版本做了修改。擬定生效日期為2015年6月1日。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X]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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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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