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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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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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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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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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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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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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4-01-13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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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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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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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4-01-13如下信息: |
|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 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文檔號:APHIS-2011-0132) 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水果蔬菜法規(guī),準許西班牙內陸新鮮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美國。作為入境條件之一,西班牙新鮮杏必須按一套包括產(chǎn)地和包裝廠注冊、害蟲監(jiān)控、衛(wèi)生措施、化學生物控制及植物衛(wèi)生處理的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水果必須按貿(mào)易貨物形式進口,每批貨物需注明從產(chǎn)地運至美國入境港口。貨物必須隨附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簽發(fā)的植物衛(wèi)生證書,證明水果按系統(tǒng)方式生產(chǎn),且無所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在繼續(xù)防止植物害蟲傳入美國的同時,該措施將準許進口西班牙內陸新鮮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聯(lián)邦紀事, 78冊, 251號,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頁。該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動植物檢驗局(APHIS)在聯(lián)邦紀事(78 FR 6227-6232, 文檔號: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進口法規(guī),準許進口新鮮杏(Prunus armeniaca L.);(2)從西班牙內陸(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島和加那利群島)出口到美國。如西班牙內陸新鮮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國家植物保護組織(NPPO)雙邊工作計劃同意的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的,則我們擬準許其出口美國。該系統(tǒng)方法是準對有害生物風險分析所確定的可隨西班牙內陸新鮮杏輸美途徑帶入的4種檢疫性有害生物。我們曾要求就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們曾通過2013年5月29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檔號:APHIS-2011-0132)再次延長評議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該日期前,我們曾收到了4份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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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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