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中美洲地區(qū)新鮮火龍果(文案號:APHIS-2010-0113): 英文: 5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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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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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中美洲地區(qū)新鮮火龍果(文案號:APHIS-2010-0113): 英文: 5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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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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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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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擬定法規(guī):美國大陸進口中美洲地區(qū)新鮮火龍果(文案號:APHIS-2010-0113): 英文: 5頁 |
內容簡述: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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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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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12.05 如下信息: 最終法規(guī):中美洲對美國內陸出口火龍果(APHIS-2010-0113) 美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局正在修訂水果蔬菜法規(guī),批準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照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在保持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入的同時,本措施準許中美洲火龍果對美國內陸出口。 本通報提供英文: 聯(lián)邦紀事: 2012年4月16日(77冊, 73號);通知頁數(shù):22465-22467。在線鏈接: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0-0113-0005 這是繼公布于2011年5月24日聯(lián)邦紀事一通知(FR 76冊, 30036-30040頁, 文案號: APHIS-2010-0113)后采取的措施, 該通知宣布一項修改法規(guī)提案,準許中美洲地區(qū)的鮮火龍果對美出口。我們建議,作為入境條件之一,火龍果必須按一套系統(tǒng)方法生產(chǎn),包括火龍果監(jiān)測和監(jiān)督、建立無疫病產(chǎn)地和包裝程序。我們曾要求對該提案展開為期60天的評議,截止日期為2011年7月25日。至該截止日期,我們未收到任何評議。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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