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美國農業(yè)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 USDA |
| 3. | 覆蓋的產品: 應抽樣實施攙雜檢驗的所有肉類和家禽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在未獲得某些檢驗結果前不使用檢驗標志: 英文: 19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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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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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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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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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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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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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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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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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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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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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美國農業(yè)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 USDA |
| 3. | 覆蓋的產品: 應抽樣實施攙雜檢驗的所有肉類和家禽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在未獲得某些檢驗結果前不使用檢驗標志: 英文: 19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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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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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4-1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在未獲得某些檢驗結果前不使用檢驗標志: 英文: 1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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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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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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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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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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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4-14如下信息: |
| 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宣布修改程序的計劃,在未獲得所有定性測試結果前,對肉與家禽產品是否攙雜, 是否符合貿易條件不做定論。檢驗計劃人員要定期對產品摻雜物進行抽樣檢驗,以驗證企業(yè)執(zhí)法的合格性。檢驗局以往的做法是準許這些產品粘貼檢驗標準,進入貿易領域,即便尚未得到檢驗結果。FSIS雖提出官方認可機構在未獲得檢驗結果前保留控制產品樣品的要求,但非強制性要求。因此,盡管FSIS有此要求,各企業(yè),包括官方進口檢驗機構并不統(tǒng)一實施產品控制,因此假冒產品會流入市場。因此, FSIS宣布,在本局未獲得任何驗假測試陰性結果前不再使用檢驗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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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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