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督局- ANVISA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和飲料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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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食品和飲料異物評估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7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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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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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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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2011年6月 擬公布日期: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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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7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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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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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websphere.anvisa.gov.br/wps/wcm/connect/576dac0046108903891abde732f69725/CP+N%C2%BA+11+GGALI.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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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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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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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websphere.anvisa.gov.br/wps/wcm/connect/576dac0046108903891abde732f69725/CP+N%C2%BA+11+GGALI.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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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
| 1. | 通報成員:巴西 |
| 2. | 負責機構: 巴西衛(wèi)生監(jiān)督局- ANVISA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食品和飲料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mào)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和飲料異物評估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7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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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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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擬批準日期:
2011年6月 擬公布日期: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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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2011年7月
[ ] 貿(mào)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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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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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websphere.anvisa.gov.br/wps/wcm/connect/576dac0046108903891abde732f69725/CP+N%C2%BA+11+GGALI.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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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4-05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和飲料異物評估決議草案: 葡萄牙文: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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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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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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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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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websphere.anvisa.gov.br/wps/wcm/connect/576dac0046108903891abde732f69725/CP+N%C2%BA+11+GGALI.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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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巴西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1-04-05如下信息: |
| 本技術決議草案的目的是制定有助于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或未執(zhí)行食品飲料供應鏈良好規(guī)范的及設定宏觀與微觀異物許可限量評估的一般規(guī)定。本法規(guī)適用于供人消費的包裝或散裝食品,包括瓶裝水、飲料、原料、成分、食品添加劑和制造輔助劑。本法規(guī)不含特別技術法規(guī)已包括的假冒、雜質(zhì)與缺陷內(nèi)容(對人類健康有風險的除外)。本決議一經(jīng)批準,將取消2003年7月8日第175號RDC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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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全文可直接通過以下鏈接訪問: "http://websphere.anvisa.gov.br/wps/wcm/connect/576dac0046108903891abde732f69725/CP+N%C2%BA+11+GGALI.pdf?MOD=AJPE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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