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
| 3. | 覆蓋的產品: 含β纖維大麥食品的標簽健康要求。大麥β纖維是纖維素酶及α水解淀粉酶的可溶乙醇沉淀部分。大麥β纖維是將整粒大麥粉水解,通過用纖維素酶及α淀粉酶加工,產生含粒狀水解β葡聚糖及完全水解淀粉的清水提取物后形成的。局部水解可溶β葡聚糖是通過離心過濾法,從非溶解材料中分離出來的,去除非溶解材料后,部分水解葡聚糖可溶纖維通過乙醇沉淀,從其它可溶化合物中分離出來,然后將該產物風干、碾篩。大麥β纖維β葡聚可溶纖維含量應至少占其干燥重量的70%。全麥粉定義見大麥詞匯(AACC55-99),公布于美國釀造化學家協(xié)會[AACC]批準法第10版(2000年)第1和2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標簽:健康聲明: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 (提供英文、1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谒泄_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未定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不適用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 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基于所有公開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 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谒泄_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
| 3. | 覆蓋的產品: 含β纖維大麥食品的標簽健康要求。大麥β纖維是纖維素酶及α水解淀粉酶的可溶乙醇沉淀部分。大麥β纖維是將整粒大麥粉水解,通過用纖維素酶及α淀粉酶加工,產生含粒狀水解β葡聚糖及完全水解淀粉的清水提取物后形成的。局部水解可溶β葡聚糖是通過離心過濾法,從非溶解材料中分離出來的,去除非溶解材料后,部分水解葡聚糖可溶纖維通過乙醇沉淀,從其它可溶化合物中分離出來,然后將該產物風干、碾篩。大麥β纖維β葡聚可溶纖維含量應至少占其干燥重量的70%。全麥粉定義見大麥詞匯(AACC55-99),公布于美國釀造化學家協(xié)會[AACC]批準法第10版(2000年)第1和2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標簽:健康聲明: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 (提供英文、10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容簡述: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谒泄_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未定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不適用
[ ] 貿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8-02-26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標簽:健康聲明: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 (提供英文、10頁)。 |
|
內容簡述:
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谒泄_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
|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8-02-26如下信息: |
| 食品藥物管理局修改“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和冠心病風險”的健康要求法規(guī),補充大麥β纖維作為可溶性纖維的合格來源?;谒泄_的可用的科學證據(jù),食品藥物管理局曾認為某些食品中的可溶性纖維可降低冠心病風險的。食品藥物管理局現(xiàn)斷定,除某些全燕麥及全大麥產品外,大麥β纖維還是可溶性纖維的一種合適來源。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27,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1301;
Fax: +(1 202) 690-0677;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