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草案:修訂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物品的第2002/72/EC號指令(1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簊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簊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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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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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取:s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chǎn)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草案:修訂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物品的第2002/72/EC號指令(1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簊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zhì)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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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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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6-04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草案:修訂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物品的第2002/72/EC號指令(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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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簊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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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6-04如下信息: |
|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與食品(包括公共飲食容器)接觸的材料和商品,及與飲用水接觸的材料和商品(HS 3919, 3920, 3923 & 3924) " 在G/SPS/N/EEC/298(2006年10月20日)中通報,并在G/SPS/N/EEC/298/Add.2(2007年4月18日)進行公布的草案,已被更改并在以下文件中解釋“委員會2007年4月2日第372/2007號委員會法規(guī)的勘誤:對與食品接觸的塑料蓋墊規(guī)定了過渡轉移限值”。(官方公報第L97號,2007年4月12日,第70頁)。提供文本(ENG/FRA/ESP):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n/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n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fr/oj/2007/l_097/l_09720070412fr00700070.pdf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site/es/oj/2007/l_097/l_09720070412es00700070.pdf 背景情況: 根據(jù)修改文件,委員會第2007/19/EC號指令規(guī)定,歐盟成員國必須于2008年5月1日前批準措施,如蓋墊符合規(guī)定的每公斤食品60 mg的轉移限值(SML),則允許其自由流通。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格的蓋墊流通。 全文可從SPS歐盟咨詢點獲?。簊ps@ec.europa.eu"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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