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菲律賓關于天然椰子油(VCO)的國家標準(PNS)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BR>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BR>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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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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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BR>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菲律賓關于天然椰子油(VCO)的國家標準(PNS)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BR>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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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6-0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菲律賓關于天然椰子油(VCO)的國家標準(P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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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取: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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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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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菲律賓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7-06-01如下信息: |
| 應 菲律賓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7.06 如下信息: PNS/BAFPS 22:2007, 建議修訂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的國家標準 " 菲律賓未加工椰子油(VCO)國家標準(PNS)于2004年制定并批準。自批準以來,主要企業(yè)主均執(zhí)行最新的修訂標準。為支持標準的規(guī)定,委托進行相關調查。 為體現(xiàn)VCO的調查結果,特修訂PNS/BAFPS 22:2004。修訂標準對主要成分和質量要素,特別是鑒定及質量特點規(guī)定了統(tǒng)一表達術語。 本通知就PNS-VCO建議修訂版征求各WTO成員的意見。有關評議務必于2007年8月17日執(zhí)行修訂標準前提交。 本文件全文可從以下地址獲?。?BR> Philippine National SPS Enquiry Point: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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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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