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此次修訂內容共17項:甲萘醌、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葡萄糖酸鋅、氧化鋅、硬脂酸鋅、硫酸銅、葡萄糖酸銅、氧化鎂、磷酸鎂、氯化鎂、檸檬酸錳、葡萄糖酸錳、甘油磷錳酸錳、硫酸錳、氯化錳。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范圍及使用標準草案:營養(yǎng)添加劑。(提供英文,5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現(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
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F(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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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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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F(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
1. | 通報成員: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 |
2. | 負責機構: 衛(wèi)生部 |
3. | 覆蓋的產品: 此次修訂內容共17項:甲萘醌、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鋅、葡萄糖酸鋅、氧化鋅、硬脂酸鋅、硫酸銅、葡萄糖酸銅、氧化鎂、磷酸鎂、氯化鎂、檸檬酸錳、葡萄糖酸錳、甘油磷錳酸錳、硫酸錳、氯化錳。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范圍及使用標準草案:營養(yǎng)添加劑。(提供英文,5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F(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
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貿易促進措施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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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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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6-02-22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范圍及使用標準草案:營養(yǎng)添加劑。(提供英文,5頁) |
內容簡述:
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F(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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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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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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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6-02-22如下信息: |
本預告通知公眾修訂“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措辭的修訂,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請見附件):修訂的標準將于2006年9月1日生效(以受本標準管轄產品的生產日期為準)。現(xiàn)已根據(jù)衛(wèi)生部公布的飲食參考攝入量(DRIs),對列入食品衛(wèi)生管理法第8類的營養(yǎng)添加劑規(guī)定了最大許可量。飲食參考攝入量指的是每人每天所需的營養(yǎng),而非攝入量。衛(wèi)生部管理的許多營養(yǎng)添加劑的最大許可量的計算依據(jù)大多被限定為300克或日劑量。然而,幾年前規(guī)定的部分產品的最大許可限量仍以攝入量為基礎。因此,需要修改“營養(yǎng)添加劑范圍和應用標準草案”中的措辭,將“攝入量”改為“日劑量”。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Bureau of Food Safety
Department of Health
12F, 100 Ai-Kuo E. Rd.,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0
Tel: (+886) 2 23210151 ext 105/Fax: (+886) 2 23929723
E-mail: fschang1@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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