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修改理事會關于確定谷物及一些植物源性產品內/表包括水果和蔬菜,含某些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的第86/362/EEC及90/642/EEC號指令的附件。(SANCO/10587/2003 Rev.5, 7頁,附加4個附件)。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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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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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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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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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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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 | 通報成員:歐盟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修改理事會關于確定谷物及一些植物源性產品內/表包括水果和蔬菜,含某些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的第86/362/EEC及90/642/EEC號指令的附件。(SANCO/10587/2003 Rev.5, 7頁,附加4個附件)。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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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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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8-31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委員會指令,修改理事會關于確定谷物及一些植物源性產品內/表包括水果和蔬菜,含某些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的第86/362/EEC及90/642/EEC號指令的附件。(SANCO/10587/2003 Rev.5, 7頁,附加4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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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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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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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歐盟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4-08-31如下信息: |
| 應 歐盟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4.08 如下信息: 谷物、動物源性食品及某些植物源性產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G/SPS/N/EEC/237通報第11欄應為: 11. 擬生效日期: 歐盟自官方公報公布后18個月,預計在2004年9月底。 而不是“2004年1月19日”。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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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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