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Methoxychlor (甲氧氯):擬訂撤消殘留限量(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報成員:美國 |
| 2. | 負責機構: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Methoxychlor (甲氧氯):擬訂撤消殘留限量(6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7-23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Methoxychlor (甲氧氯):擬訂撤消殘留限量(6頁) |
|
內容簡述: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 應美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02-07-23如下信息: |
| 應 美國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02.07 如下信息: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簡述的SPS措施或產品的標題為: Methoxychlor(甲氧氯)-撤消殘留限量 本環(huán)保署(EPA)文件撤消對Methoxychlor(甲氧氯)所有殘留限量,由于所有注冊的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已被停止使用或取消,且有足夠的數(shù)據(jù)認定該殺蟲劑符合含Methoxychlor(甲氧氯)殺蟲劑產品的聯(lián)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及滅鼠劑法(FIFRA)的安全標準。該措施的結果是停止使用目前所有的Methoxychlor(甲氧氯)產品。 本最終總規(guī)定的該協(xié)調措施有助于按1996年食品質量保護法(FQPA)修改附屬于聯(lián)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FFDCA)第408(q)節(jié)的環(huán)保署殘留限量再評估要求。按法律,要求環(huán)保署于2002年8月對1996年8月2日現(xiàn)有的66%或6400項殘留限量進行再評估。本文件內的該協(xié)調措施所撤消的79項殘留限量也屬于2002年8月復查最終期限所要求完成的殘留/免除限量再評估指標范圍內。 該法規(guī)(最終規(guī)定)于2002年10月15日生效。本環(huán)保署必須于2002年9月16日或前收悉有關異議和聽證要求。本補遺(最終規(guī)定)的全文,包括提交異議和聽證要求的說明可從以下網址獲得。 United States SPS Enquiry Point/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FAS/FSTSD Attn: Carolyn F. Wilson Room 5545 South Agriculture Building Stop 1027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 720?2239 Fax: (202) 690?0677 E-mail: fstsd@fas.usda.gov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 ]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