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埃及標準與質(zhì)量管理總局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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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音頻、視頻和視聽設備。
ICS:[{"uid":"33.160.99"}] HS:[] |
| 5. |
通報標題:部頒法令No. 243/2016要求實施埃及標準ES 7993/2016 “電視機能效”。頁數(shù):3/19 使用語言:阿拉伯語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 本部頒法令要求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必須遵守ES 7993/2016。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 |
| 7. | 目的和理由:能效和標簽要求。 |
| 8. | 相關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2016/03/19 擬生效日期: 2016/04/21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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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頒法令要求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必須遵守ES 7993/2016。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
有6個月的過渡期遵守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
基于能效指數(shù)(EEI)依照年耗電量確定的電視機能效等級。
值得一提的是本標準符合歐洲指令(EU) No. 106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