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埃及 |
| 2. | 負責機構: |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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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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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埃及標準ES 9109-1《游泳教學用浮力輔助器具第1部分:佩戴浮力輔助器具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 6. | 內(nèi)容簡述:補遺原因:[]評議期變更-日期:[X]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2025年8月11日[]通報措施公布-日期:[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在官方公報上發(fā)表之日的第二天。[]最終措施文本可從1獲得:[]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編號為:[]通知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1獲得: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1獲得:[]其他:描述:涉及產(chǎn)品:救生衣、浮力輔助設備及漂浮裝置(ICS編碼:13.340.70);戶外與水上運動裝備(ICS編碼:97.220.40)本補遺文件涉及對第245/2025號部長令(阿拉伯語,4頁)的通告。該法令給予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六個月過渡期,以遵守埃及標準ES 9109-1《游泳教學用浮力輔助裝置 第1部分:穿戴式浮力輔助裝置的安全要求與測試方法》(阿拉伯語,55頁)。需特別說明的是,該標準草案曾于2024年10月9日以G/TBT/N/EGY/486號文件通報。值得注意的是,此標準與EN 13138-1/2012+AC 2022在技術上完全一致。埃及政府將通過官方公報發(fā)布行政命令,確保生產(chǎn)商和進口商及時了解埃及標準的修訂情況。通過日期:2025年8月11日生效日期:官方公報發(fā)布之日后次日咨詢及文本獲取機構:埃及標準化與質(zhì)量組織國家咨詢點地址:埃及開羅Ameriya區(qū)Tadreeb El-Modarrebeen街16號電子郵件:eos@eos.org.eg / eos.tbt@eos.org.eg網(wǎng)站:http://www.eos.org.eg電話:+ (202) 22845528傳真:+ (202) 22845504腳注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 7. | 目的和理由: |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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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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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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