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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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報標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使用語言: 頁數: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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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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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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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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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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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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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8-29如下信息: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
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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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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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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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負責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
| 3. | 覆蓋的產品: |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 5. |
通報標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 6. | 內容簡述: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動物健康[ ] 植物保護[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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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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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 11. |
擬批準日期:
擬公布日期: |
| 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 貿易促進措施:
|
| 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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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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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8-29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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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
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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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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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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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5-08-29如下信息: |
| 通報標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 |
| 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 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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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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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報成員:中國 |
| 2. |
通報標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動物血液制品使用語言: 頁數: 鏈接網址: |
| 3. | 相關方:[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
| 4. | 覆蓋的產品: |
| 5. |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guī)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 貿易促進措施: |
| 6. | 內容簡述:基于2018年5月30日通知的文件G/SPS/N/CHN/1071,該標準:1、修訂了適用范圍。本標準現僅適用于以單一種畜禽血液為原料制成的食用畜禽血液制品;2、刪除了包括含水率和揮發(fā)性鹽基氮在內的理化指標要求;3、刪除了獸藥最大殘留限量(MRLs)的規(guī)定;4、增加了產品命名要求,規(guī)定產品名稱必須明確注明作為原料的畜禽品種。詳細修改內容在標準文本中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CHN/25_05750_00_x.pdf |
| 7.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WTO/SPS國家通報咨詢中心電話:+(86 10)5795 4645/5795 4642電子郵件: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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