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加拿大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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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柴油
ICS:[{"uid":"75.160"}]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柴油中所含硫的提議的規(guī)定頁數(shù): 使用語言:英語和法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為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案第139部分的目的: - 生產(chǎn)的或進口的用于公路機車的柴油中硫的濃度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不得超過每千克500毫克,在2006年5月31日之后不得超過每千克15毫克。 - 出售的用于公路機車的柴油中硫的濃度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不得超過每千克500毫克,在2006年8月31日之后不得超過每千克15毫克。 - 在北部供應區(qū)出售的用于公路機車的柴油中硫的濃度在2007年8月31日之前不得超過每千克500毫克,在2007年8月31日之后不得超過每千克15毫克。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和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不詳 |
9. |
擬批準日期:
不詳 擬生效日期: 不詳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02/2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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