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倫比亞 |
2. | 負責機構:需業(yè)與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絕緣體、電力用銅和鋁導線、燈塔、白熾燈、電力用銅和鋁電纜、電圍欄、絕緣膠帶、多用插頭、電流振蕩保護設備、接地電極、發(fā)電機、金屬配件、手動和自動低壓開關、額定電壓超過25 V的電動機、 白熾燈燈座、臨時接地連結、配電盤、多用插座、輸電塔、功率分配器和變壓器以及電氣安裝管線
ICS:[{"uid":"29.060"},{"uid":"29.060.20"},{"uid":"29.130"},{"uid":"29.120.30"},{"uid":"29.140.20"},{"uid":"29.24"}] HS:[] |
5. |
通報標題:關于電力設備與裝置的技術法規(guī)草案頁數:135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該技術法規(guī)草案制定了在面對電力危險的情況下保證安全的基本要求;定義了電力設備和裝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特性;制定了一些屬于公用事業(yè)公司和用戶間關聯的要求,特別是關注了用戶安全問題以及在出現侵害情況下政府的干預;制定了每種情況下的適用程序。此外,還制定了通過防止、減少或消除電力危險來保證安全的措施。這些要求基于符合民用和機械用要求以及電力設備制造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保證人類、動物和植物生命安全的措施,并通過防止、減少或消除電力危險來保護環(huán)境。防止可能誤導用戶的 |
8. | 相關文件: 哥倫比亞技術標準第2050號第一次修訂版(哥倫比亞電力法典) |
9. |
擬批準日期:
2003/03/15 擬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發(fā)表后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3/03/0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