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阿根廷 |
2. | 負責機構:國家葡萄栽培釀造學會(INV)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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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葡萄酒產(chǎn)品
ICS:[{"uid":"67.160.10"}] HS:[{"uid":"2204"},{"uid":"2208"}] |
5. |
通報標題:葡萄酒產(chǎn)品 – 標簽頁數(shù):6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該決議規(guī)定了用于消費的葡萄酒產(chǎn)品包裝的標簽要求。 在該決議發(fā)布前印制的標簽可經(jīng)國家葡萄栽培釀造學會的授權使用。 該決議廢止國家葡萄栽培釀造學會(INV)的第C.9/2001號和第C.2/2002號決議,并修訂第C.12/2003號決議,分別對應G/TBT/N/ARG/18、43 和107號通報。 |
7. | 目的和理由:管理葡萄栽培和葡萄酒釀造工作及消費者信息。 |
8. | 相關文件: 國家葡萄栽培釀造學會(INV)第C.20/2004號決議。 |
9. |
擬批準日期:
2004/06/22(官方公報) 擬生效日期: 2004/06/30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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