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哥倫比亞 |
2. | 負責(zé)機構(gòu):需產(chǎn)及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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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液化石油氣瓶,液化石油氣罐(7311.00.10.00, 7311.00.90.00, 7311.00, 3923.30.10.00和3923.30.90.90)。
ICS:[{"uid":"23.020.30"}] HS:[{"uid":"7311"},{"uid":"3923.30"}] |
5. |
通報標題:需產(chǎn)及能源部頒布用于公共住宅液化石油氣(LPG)供給的固定氣瓶和氣罐及其維護程序的技術(shù)法規(guī)決議草案頁數(shù):25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本決議草案包括以下方面:目的;適用范圍;定義和縮寫;生產(chǎn)商和/或氣瓶和/或氣罐維護公司的要求;用于公共住宅液化石油氣(LPG)供給的氣瓶要求;金屬氣瓶維護要求;組合結(jié)構(gòu)氣瓶維護;用于公共住宅液化石油氣(LPG)供給的氣罐要求;氣罐維護要求;氣瓶特殊標志;氣罐特殊標志;合格評定程序;合格證明;關(guān)稅子稅目號;監(jiān)督和檢查機構(gòu);處罰機制和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安全危險和可能誤導(dǎo)使用者行為。 |
8. | 相關(guān)文件: 哥倫比亞技術(shù)標準NTC 9, NTC 522-1(第5次修訂),NTC 522-2(第1次修訂),NTC 811, NTC 1091, NTC 3712(1995版)和NTC 3853(1996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11119-3:2003和ISO 4706;歐洲標準EN 12245-2002;美國機械工程師協(xié)會(ASME)法規(guī),第VIII節(jié),第1部分,1998版,2000增補;電氣法規(guī)委員會(CREG)1996決議No. 074和2002 No. 019;在文件G/TBT/N/COL/63中通報的哥倫比亞需產(chǎn)及能源部決議1997 No. 80505和2004年12月29日決議No. 181788。 |
9. |
擬批準日期:
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 擬生效日期: 自官方公報公布之日起6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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